BOB半岛购1196元衣服“仅退款” 买家赔电商800元

  衣服       |      2024-07-18 15:49:39

  BOB半岛近年来,为激发消费潜能各大平台相继修改售后服务规则,将“仅退款”作为“标配”,却被一些人利用,成了薅电商羊毛的“法宝”。深受其害的电商苦不堪言,有的为了11.96元衣物起诉“仅退款”消费者,获法院支持;有电商为了20元裙子起诉平台,也胜诉;有的为十几元耳钉,驱车600公里诉求赔偿……律师提醒,如此薅羊毛或涉嫌诈骗!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法庭快速调解了一起因买家网购后“仅退款不退货”引发的纠纷。

  今年4月27日,伍某在某购物平台上的某店铺购买了价值11.96元的衣物。伍某收到货物后,因对货物不满意,便在平台上提出了“仅退款”的请求。

  店铺客服解释“衣物是正常的尺码,不满意可以申请退货退款”。但店铺客服的回复未得到伍某的认可,伍某未经店铺同意,在网购平台继续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随后,某电商平台基于大数据对于该订单作出了仅退款的处理。

  伍某在收到退款后并没有将货物退回,给该店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沟通无果后,6月12日,店铺店主胡某便将伍某起诉至钟山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伍某退还11.96元货款以及因此次维权产生的800元合理费用BOB半岛。

  案件受理后,因涉案金额较小,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遂主动联系被告伍某了解情况。同时,对其释法说理,使其明白在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发现商品不符合预期时,可以和商家联络协商处理,不得抱有贪便宜的想法,在收到退款后拒不退货,这样损害了商家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伍某也意识到了自己“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有违诚信,主动联系店主胡某协商退款退货事宜,同意退还11.96元的货款以及承担胡某因此次维权支出的800元相关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店主胡某也进行了撤诉。

  法官表示,实际上,除电商平台或商家有特别承诺外,所谓“仅退款”通常是买家未收到货或拒绝收货,所以不存在退货问题,并非指买家可以在收到商家的退款后无偿占用货物。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退货退款方式,在没有和商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仅退款不退货”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勿为了“薅羊毛”、占便宜而触碰法律底线元连衣裙 商家起诉平台经历一审二审,商家胜诉

  今年4月8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召开的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一则案例,为了一条连衣裙的20元部分价款,商家与平台闹上了二审法庭。

  在某电商平台上经营女装网店的陈先生发现,有位消费者在购买连衣裙后,向客服反映连衣裙的一侧缺少花边,存在质量问题,并申请了“仅退款”,要求商家退还连衣裙价款20元。提起“仅退款”申请后,平台立刻做出了通过处理。

  陈先生认为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店铺支持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但平台在没有与商家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介入极速退款,有失公平。陈先生于是向上海长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赔偿“仅退款”的损失20元。

  陈先生指出,消费者在向客服发送商品实拍图后,客服因为休息的原因,进行了自动回复,表示店铺正在休息,等客服上班后会主动联系,不过,客服上班后回复的时候(距离消费者反馈约3小时后),平台已经通过了“仅退款”申请。

  长宁法院一审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请。对此,电商平台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平台有权依据合作协议、售后服务规则等规定进行退款处理,并且即使采取退换货、补发商品等措施,产生的费用也会超过20元。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平台没有给予商家合理的时间作出回应和举证,而是直接介入采取退款措施,侵犯了商家与消费者平等处理商品售后问题的权利。

  一条连衣裙引发如此诉讼,一中院法官注意到此类案件还不在少数,作出示范判决后,一中院还向电商平台制发司法建议,提出优化意见。

  2023年1月14日,家住安徽淮南的祁某在某平台一家饰品店铺下单购买了3副耳钉,共花费11.89元。祁某收到货后以不想要了为由在平台申请“仅退款”,平台自动退款,但祁某一直未将这3副耳钉退货。其间,店铺卖家李某在平台上给祁某发消息沟通,希望祁某将商品退回,但祁某始终不予理睬。李某认为祁某是想占小便宜,如果这样的买家越来越多,今后正常的生意就没法做,遂向平台调取了买家祁某的具体地址,驱车600公里赶到大通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祁某退还货款11.89元、赔偿材料打印费100元、邮寄材料费25元、误工费600元,并承担调档费400元,总计1136.89元。

  法官遂打电话联系祁某。祁某到法院后,法官分别听取意见。祁某出示聊天记录,显示其在收到货后联系了店铺的客服,但客服没有及时回复,祁某于是申请了“仅退款”。因祁某在电商平台上信用良好,平台开启了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收退款。

  李某发现祁某仅退款未退货,通过平台和祁某联系,祁某看到消息后觉得是客服先不及时回复消息,为了“出一口气”,自己也不回复。就这样,李某认为祁某想“白嫖”耳钉,祁某认为李某想“强卖”,双方产生误会。

  最后,祁某表示不应该收了耳钉不付钱,愿意把耳钉和11.89元耳钉款一起交给李某。

  浙江的潘先生经营一家销售纸巾的网店。去年,一位辽宁买家花30多元在其店铺购买30包纸巾,收货后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平台客服介入,为买家申请7元退款,无需退货。

  之后,潘先生安排网店客服联系对方希望退款退货,或者支付通过平台已退的7元货款。但买家却借此向平台投诉商家过度打扰。随后,潘先生起诉对方要求退回7元货款,同时支付律师调档费、快递费以及相关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向买家退款7元的主体系电商客服平台,商家和买家在该平台进行交易,视为同意遵守平台规则及管理方式和纠纷处理模式。电商客服平台依据其规则流程作出的相关决定,商家应当履行。买家按客服平台提供的售后方案操作,客服平台让买家可以无需再退货,是买家未退还商品的直接原因,并不存在恶意违约行为。庭审中,买家表示愿退还7元货款,法院驳回了潘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潘先生表示,他已提起上诉。潘先生告诉记者,起诉一个“仅退款”买家的维权成本大概五六百元,但费时费力,若非万不得已也不会走这一步。他曾起诉过10多位“仅退款”买家,接下来还有两个案子即将开庭,虽然结果并非每次都尽如人意,但自己就是要出这口气。

  当然也有败诉的商家。一位消费者花9800元买了一套沙发,使用两周就断成两半,联系商家处理无果后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向平台发起“仅退款”申请。3天后,平台系统显示“商家主动同意,退款给买家9800元”。

  事后,商家起诉买家,要求赔偿货款9800元及承担诉讼费,但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在买家发起“仅退款”申请后且在平台核实商家钱款不足的情况下,商家通过售后系统主动同意退款9800元,可以认定双方就涉案商品仅退款达成合意,故商家起诉要求买家赔偿货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吴先生经营了一家文创产品店。他表示,有的买家为了成功“仅退款”不惜撒谎。他向记者提供了两位以“东西少了”为由申请“仅退款”买家的沟通截图,当他提出让快递员帮忙调取监控核查时,对方立马就怂了,一个说“只是给你开个玩笑”,一个回复“不用了”。

  吴先生称,如果商品确有瑕疵申请“仅退款”还可理解,但恶意“仅退款”买家很让人生气,他曾经起诉过三四次,但想到为了一笔几块钱的订单去起诉很麻烦,更多时候只能自认倒霉。

  “仅退款”,是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相继推出的一项服务。买家选择仅退款后,无需退货即可完成退款。在一些情况下,无需卖家同意,就完成货款“秒退”。

  过去此种模式常被运用于消费者还未收到货物情况下申请取消订单,近年来为提升消费体验,此种模式被扩展至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也可以进行仅退款。仅退款这一模式的推出本质上是为了提升消费体验,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家售后效率,另一方面对于没有必要寄回的产品减少无谓的邮寄成本。

  但随着“仅退款”这一模式的广泛运用,问题随之而来。一方面,部分平台没有了解纠纷具体情况,不经过商家同意就向消费者发送“仅退款”通知,导致部分商家责任在尚未明确的前提下就损失了货款和产品。

  另一方面,也有商家表示产品如果有质量问题,他们可以凭借问题产品和厂家或者上游商家索赔,但是仅退款政策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外,部分职业“薅羊毛”群体,恶意利用该规则以获利,致使部分商家损失严重。

  一些卖家,特别是中小商家正在为其引发的“薅羊毛”行为焦头烂额。社交平台上,不少卖家声称,最近频繁遇到“仅退款”的订单。不仅是低客单价商品,一些价值几百元的商品也被申请“仅退款”。这些买家申请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称“不喜欢”,有的直接说“没钱了”。

  甚至出现了所谓的“薅羊毛”攻略。一位网友告诉记者,自己用5元在朋友圈买来“退款不退货”教程,“买完发现就是耍无赖到平台那里闹,运用一些话术‘强迫’退款”。

  其实,“仅退款”服务对用户和商家都有约束。某电商平台相关人士介绍,对于消费者而言,恶意仅退款行为被平台识别、认定后,其用户信用将会面临很大影响。而对于以次充好、服务差,甚至恶意欺诈的劣质商家而言,“仅退款”是一种有效的淘汰机制。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雨墨曾对媒体表示,“仅退款”机制为消费者退款提供了很大便利,简化了商家和平台处理消费者退款的流程BOB半岛,降低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然而,消费者如果无正当理由而恶意退款,可能被视为违反民法典下的诚信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赔偿因恶意退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因为恶意行为导致商家的名誉受损,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等。此外,如果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即通过欺诈手段骗取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近日,“仅退款动了谁的奶酪”的线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声,呼吁平台加强治理、提升消费体验,平台、商家、消费者共同努力,让“仅退款”实现多方共赢。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仅退款”是对传统售后服务模式的创新和提升,需要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努力维护。

  一般情况下,商家和消费者订立买卖合同,消费者如果申请退款,就有义务返还货物。但是有部分平台在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如果系统作出退款决定而卖家需要追回货物的,平台可以不受理纠纷而要求买卖双方自行寻求合法解决途径。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平台应当承担起治理责任,一方面可以事先允许商家在上架产品时或者售后处理时确认是否开启“仅退款”模式;另一方面,建立商家申诉处理机制,充分吸收商家和消费者意见,平衡双方利益。此外,平台在运用技术手段判断是否使用“仅退款”模式时,也应当综合考虑商家和消费者信用,避免误伤BOB半岛。

  消保委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合理运用“仅退款”规则,诚信消费,共同促进线上消费售后规则的进步,实现消费者、商家和平台共赢。

  在电商行业,部分卖家经常遭遇“白嫖党”的困扰。这些买家购买商品后,以各种理由要求仅退款,却不退货,或买多退少,给卖家带来了不小的损失。更恶劣的是,有的人做“白嫖党”尝到甜头后,还拉来亲朋好友,甚至有些还发展出了“代白嫖”业务,帮别人恶意退款并收取“手续费”。

  从以往的新闻看,确实有一些执着维权的商家。比如,去年甘肃天水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一名买家购买了一箱脐橙,价格为33元。他发现有一个坏果,于是向卖家索赔10元,并在获得赔偿后又申请了仅退款。这个行为让卖家非常气愤,于是将买家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买家赔偿卖家各项费用共计506元BOB半岛。

  但也要看到,不管是把买家告上法庭,还是千里追踪,商家付出的代价和得到的赔偿都不成正比。进而言之,如果维权的成本过高,那么就会变相助长“白嫖党”的气焰BOB半岛,让这部分人始终想着如何不劳而获。

  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买家从购买时就以“白嫖”商品为目的,其行为已经符合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起刑金额为3000元,如果有多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虽然单个金额达不到起刑标准,通过累加计算诈骗金额,可在达到起刑点后定罪处罚。

  个别“白嫖党”的自私自利无疑应该受到谴责,不过,新闻背后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或许是,如何用更公平、合理的机制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对此电商平台绝不应该袖手旁观。最后还要提醒那些动歪脑筋的人,“白嫖”终究是不诚信、不光彩的行为。 据人民法院报、澎湃、红星新闻、新闻晨报等